能源局李创军:四因素支撑“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应用规模扩大
10月31日上午10时,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前三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以及12398能源监管热线第三季度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同时,介绍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进展情况、核电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农村机井通电工程建设情况。
今年我国光伏装机增长很快,目前已经超过一亿千瓦,业内也有一些说法,在今年年底的时候会达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那么未来在新能源光伏发展规划上有什么样的布局?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对此作出解答。
《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规划目标是:“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在太阳能发电的1.1亿千瓦规划目标中还包括了500万千瓦的光热发电。规划中不是简单地提出一个数字,而是用“1.1亿千瓦以上”和“1.05亿以上”的表述。所以应当注意,1.05亿千瓦只是发展的下限目标。“十三五”未来几年的光伏发电发展仍有空间。
之所以在规划中划定“1.05亿千瓦”以上的目标,是因为在制定规划时,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较低,光伏发电成本也比较高。现在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电力需求增长加快。2015年时,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只有0.5%,今年1-9月,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已经达到6.9%。二是技术进步。光伏发电的成本快速下降,光伏发电转化效率迅速提高。三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加快。我前面已经介绍,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成倍增长。四是政策性因素。光伏扶贫是我国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对光伏发电增长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从这几个因素来看,“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应用规模扩大有一定的必然性。
刚刚闭幕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以光伏发电、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提供了宝贵的发展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目前我们正按照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研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今年7月,国家能源局已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公布了各省(区、市)分年度建设规模,提出了健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要求,要求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此方案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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